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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车平台买到事故车 商家拒绝赔偿

发布时间:2021-03-31 07:29:12 作者:佚名   来源: 广东消费网

  3月25日,大连市甘井子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,二手车交易存在信息不对称线上线下交易经营均有风险,选购二手车,最好选择“先看车,再付款”的商家。

   

  2019年12月,大连消费者于女士花8万元,在某二手车网上交易平台,购买了一辆家用二手车,经营者承诺车辆只有小刮碰无大事故。过户后由于车辆变速箱损坏,于女士到4S店维修调取保险记录时,发现该车出现过大事故,与商家沟通无果,投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。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,应当提供真实、全面的信息,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,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,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。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和消协调解后,经营者向于女士赔偿4000元。

   

  大连市甘井子市场监管局投诉中心主任王媛媛表示,二手车市场发展时间较短,行业法规、标准不是很完善,行业结构还不完整,线上线下交易经营都存在一定风险。仅今年1月至3月25日,大连消费者通过网上购买二手车,引发的纠纷就达11起,均是在网上看车,达成付款、过户交易后,提车时才发现购买的二手车存在或大、或小的瑕疵引发的纠纷。

   

  为此,大连市甘井子市场监管局发出消费提示:二手车交易存在信息不对称线上线下交易经营均有风险。该局提醒消费者选购二手车时注意以下几点:一是最好选择“先看车,再付款”的商家购车,应谨慎没见到实车就要求付款的情况;二是对是否为事故车、车型等有特别要求的,不要轻信网上交易平台和业务员的口头承诺,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明,便于日后维权作为证据;三是在购车前要全面了解车辆信息,可通过4S店、保险公司等机构核实车辆登记、里程等信息,以免权益受到侵害。(来源:中国消费者报·中国消费网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gdcc315.cn/show-14-52687-1.html